近日,《河南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实施方案》获住建部正式批复同意。 1、试点范围。重点选择新乡市、安阳市、商丘市、济源市作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重点推广区域。 2、在**投资和社会投资工程中,落实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要求。 3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,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,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和设计施工一体化。 4、财政支持: 装配率达到50%的,给于不**过20元/平方米的奖补; 达到60%的,给于不**过30元/平方米的奖补,单项奖补不**过300万元。 5、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施工的项目,在满足“六个**”要求下,可不受管控天气停工限制。 6、到2022年: 培育5家以上省级钢结构装配式产业基地和2—3家钢结构总承包资质企业 建成10项城镇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示范工程 积极开展装配式农房试点,探索建设轻钢结构农房示范村1—2个。 原文如下: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 河南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的批复 建办市函〔2019〕425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: 《关于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设试点的申请》(豫建科〔2019〕176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 一、同意你省以加快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为着力点开展试点工作,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。 二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,……。 三、你厅要切实加强组织**,完善工作机制,落实工作责任,按照试点方案明确试点目标和重点任务,抓紧推进试点工作,并及时总结推广成熟经验做法。试点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,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。 附件:河南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*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7月18日